實務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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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指示20.2

(中譯本)

在遺囑認證訴訟中申請許可發出令狀

 

所有用以展開遺囑認證訴訟的令狀,必須在發出前先行呈交遺產事宜司法常務官。

呈交令狀時,必須把令狀正副本各一份呈交遺產承辦處,待遺產事宜司法常務官在副本上批註許可後,令狀方可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