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工人的職責 當核准工人在 密閉空間工作時, 他須─ (a) 遵循東主或 承建商根據第10條所實施的 程序; (b) 遵從東主或 承建商根據第11條所提供的 指導及意見和參加他們根據該條所提供的 訓練; (c) 充分而適當地使用任何根據本規例所提供的 安全設備及緊急設施, 並須將該等安全設備及緊急設施的 任何故障或 欠妥之處, 立即向東主或 承建商報 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