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附屬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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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涌吊車附例 - SECT 43
張貼招貼等
任何人除非得到授權人員的 書面特准, 否則不得—
(a) 在 或 安排在 吊車系統上或 吊車系統區內張貼、 黏貼、 髹上或 書寫任何標語牌、 招貼、 宣傳品或 其他物品; 或
(b) 在 吊車系統上或 吊車系統區內派發任何書籍、 單張或 其他印刷品或 任何樣本或 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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