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進入 第2部 侵入及損壞吊車系統 (1) 如某授權人員有合理因由相信為確保安全或 秩序而有需要拒絕允許某人進入吊車系統或 吊車系統區或 其任何部分, 或 相信某人相當可能會違反本附 例的 條文, 則該授權人員可在 任何時間拒絕允許該人進入吊車系統或 吊車系統區或 其任何部分。 (2) 任何授權人員可拒絕允許並無年滿15歲的 人陪同的 兒童進入吊車系統或 吊車系統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