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LII 香港附屬法例

[索引] [條例索引] [搜尋] [Notes] [Noteup] [上一段] [下一段] [下載(全部的版本)] [下載(現在的版本)] [English] [說明]

香港鐵路(西北鐵路)附例 - SECT 5

禁止未付車費進入和乘搭車輛

任何人如沒有獲得人員的 特准(特准不得無理地不授予), 或 並非屬第12(1)條所規定的 情況,
則除非事先已繳付適當車費並取得適當車票(如有發出車票的 話), 而 如屬使用聰明卡作為車票,
則除非以適當方式配合自動處理裝置使用該卡, 使適當車費付予公司, 否則不得—

   (a)  乘搭任何巴士;

   (b)  登上或 企圖登上任何西北鐵路車輛; 或

   (c)  乘搭或 企圖乘搭任何西北鐵路車輛。



[索引] [條例索引] [搜尋] [Notes] [Noteup] [上一段] [下一段] [下載(全部的版本)] [下載(現在的版本)] [English] [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