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附屬法例
- 第556C章
TABLE OF PROVISIONS
Long Title
1. 釋義
2. 為運輸交匯處的使用而提供的設施
3. 署長的指示
4. 署長作出某些作為的權力
5. 豎立訂明交通標誌等
6. 豎立其他交通標誌等
7. 豎立交通標誌的方式等
8. 交通標誌的撤銷運作等
9. 泊車位的指定
10. 停車場的指定
11. 的士候客處的指定
12. 巴士站及公共小巴站的指定
13. 禁區或限制區的指定
14. 速度限制的更改
15. 關閉和暫時中止運輸交匯處的運作
16. 可在沒有署長的預先批准下作出的作為
17. 獲授權人的委任及身分證明
18. 無須向港鐵公司付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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