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附屬法例
- 第541A章
TABLE OF PROVISIONS
Long Title
1. (已失時效而略去)
2. 釋義
3. 選民登記冊的格式
4. 如何申請在臨時選民登記冊上登記
5. 選舉登記主任須裁定申請人是否有資格登記並可要求提供額外資料
6. 選舉登記主任有權要求提供資料以擬備選民登記冊
7. 選舉登記主任可就已在現有的正式選民登記冊上登記的人作出查訊
8. 選舉登記主任須裁定登記在現有的正式選民登記冊上的人是否登記在適當的一部及分部內
9. 選舉登記主任須擬備遭剔除者名單
10. 選舉登記主任須刊登遭剔除者名單可供公眾查閱的公告
11. 選舉登記主任在編製下一份臨時選民登記冊時改正現有的正式選民登記冊內的記項
12. 臨時選民登記冊須載錄的內容
13. 選舉登記主任須刊登臨時選民登記冊可供公眾查閱的公告
14. 可反對將已登記在臨時選民登記冊上的人登記
15. 誰人可遞交申索通知書
16. 選舉登記主任須向審裁官送遞反對通知書及申索通知書的文本
17. 選舉登記主任在編製正式選民登記冊時改正臨時選民登記冊內的記項
18. 由選舉登記主任在審裁官批准下改正臨時選民登記冊內的記項
19. 正式選民登記冊須載錄的內容
20. 選舉登記主任須刊登正式選民登記冊的公告並須提供正式選民登記冊予公眾查閱
21. 選舉登記主任可為選舉的目的而提供選民登記冊的摘錄
22. 罪行及罰則
23. 選舉登記主任須提供指明表格
24. 以掛號郵遞方式作出的通訊
[ Note: This table has been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and may be incomplet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