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附屬法例對進行體力處理操作的危險而作出評估時須考慮的事宜及問題
[第25(1)條] |
事宜 |
問題 |
| 1. 工作 | 該等工作是否涉及在遠離身體軀幹的情況下持有或操控負荷物? 該等工作是否涉及不良的身體動作或姿勢,尤其是─
(b) 彎身? (c) 向上伸展?
(b) 過長的運載距離?
(b) 負荷物突然移動的危險? (c) 經常的或長期的身體動作? (d) 不足夠的休息或復原期間? (e) 由工序施加的工作速率? |
| 2. 負荷物 | 該負荷物是否─
(b) 笨重的或難於移動的? (c) 難於抓住的? (d) 不穩定的或載有相當可能移動的東西的? (e) 尖的、鋒利的、熱的或以其他形式而具潛在損害性的? |
| 3. 工作環境 | 在該工作環境內有沒有妨礙良好姿勢的空間限制? 在該工作環境內有沒有凹凸不平的、滑溜的或不穩定的地面? 在該工作環境內有沒有地面或施工面的水平變動? 在該工作環境內有沒有極端高或低的溫度或濕度? 在該工作環境內有沒有引致通風問題或陣風問題的狀況? 在該工作環境內的照明狀況是否不佳? |
| 4. 個人能力 | 有關的操作是否─
(b) 對有孕或有健康問題的人構成危險? (c) 要求特殊資料或訓練才使其得以安全執行? |
| 5. 其他事宜 | 動作或姿勢是否受個人防護設備或衣服阻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