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部的送交存檔和送達 Caution: This is a past version. See the current version here. 上訴人在 接獲司法常務官對乙部給予批准的 通知後, 須盡快(而無論如何須在 為聆訊該宗上訴而指定的 日期前21日或 之前)將經如此批准的 乙部的 6份文本送交存檔, 並 將該部的 一份文本送達答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