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附屬法例
- 第374F章
TABLE OF PROVISIONS
Long Title
1. 引稱及適用範圍
2. 釋義
3. 電單車駕駛人及乘客須戴防護頭盔
4. 有關出售或出租非認可防護頭盔的罪行
5. 檢取、移走及沒收非認可防護頭盔
6. 安全帶及固定點
6A. 前排中座安全帶及固定點
6B. 後排座位安全帶及固定點
6C. 公共小巴的後排座位安全帶及固定點
7. 私家車司機及乘客須配用安全帶
7A. 的士、小型巴士及貨車司機及乘客須配用安全帶
7B. 私家車、的士及公共小巴後排座位的乘客須配用安全帶等
7C. (由2000年第162號法律公告廢除)
8. 第7、7A及7B條不適用的情況
8A. 巴士的安全帶及固定點
8B. 巴士司機須配用安全帶
8C. 第8B條不適用的情況
9. 滅火器
10. 署長豁免任何人遵從第3、7、7A、7B及8B條的權力
11. (廢除)
12. 罪行
SCHEDULE 1
SCHEDUL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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