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LII 香港附屬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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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 - REGULATION 36

繼續留在香港的車輛

(1) 凡獲發國際通行許可證的 車輛─

   (a)  在 許可證屆滿後仍繼續留在 香港; 或

   (b)  轉讓予在 香港的 另一車主, 該車輛須根據本規例登記及領牌, 由該車輛最初帶入香港當日起生效。

(2) 除非該車輛按照第(1)款登記及領牌, 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 使用, 或 容受或 允許他人駕駛或 使用該款所適用的
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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