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附屬法例
[索引]
[條例索引]
[搜尋]
[Notes]
[Noteup]
[上一段]
[下一段]
[下載(全部的版本)]
[下載(現在的版本)]
[English]
[說明]
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評估徵款)規例 - REGULATION 6
依據付款通知或竣工通知作出評估
(Past version on 01/01/2008).
(Past version on 01/06/2004).
(Past version on 30/06/1997).
(1) 委員會在 收到付款通知後, 須就該通知所關乎的 建造工程或 建造工程的 某階段或 某部分, 評估須繳付的 徵款的
款額。
(2) 委員會如沒有根據第(1)款作出評估, 則須在 收到竣工通知後, 就該竣工通知所關乎的 建造工程或 建造工程的
某階段, 評估須繳付的 徵款的 款 額。
(3) 如有關付款通知是就中期付款或 部分付款而給予的 , 則除第(4)款另有規定外—
(a) 有關評估屬臨時評估; 而
(b) 在 為有關建造工程作出最後一次付款時, 須作出最後評估。
(4) 如根據本條作出的 評估是就任何建造工程的 某階段或 某部分或 就任何建造工程而作出的 , 而該階段或 該部分或
該建造工程構成任何其他建造工程的 某階段或 某部分, 則—
(a) 該評估屬臨時評估; 而
(b) 在 該等其他建造工程完竣時, 須作出最後評估。
(2006年第12號第84條)
[索引]
[條例索引]
[搜尋]
[Notes]
[Noteup]
[上一段]
[下一段]
[下載(全部的版本)]
[下載(現在的版本)]
[English]
[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