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管制(東部緩衝區水質管制區)(指定日期)令 - 第358Z章 水污染管制(東部緩衝區水質管制區)(指定日期)令 - LONG TITLE 賦權條文 VerDate:30/06/1997 (第358章第7(2)及(3)條) [1993年5月28日] (本為1993年第170號法律公告) 水污染管制(東部緩衝區水質管制區)(指定日期)令 - SECT 1 適用範圍 VerDate:30/06/1997 本命令適用於東部緩衝區水質管制區。 水污染管制(東部緩衝區水質管制區)(指定日期)令 - SECT 2 指定日期 VerDate:30/06/1997 根據─ (a) 本條例第7(2)條指定的日期為1993年6月1日;及 (b) 本條例第7(3)條指定的日期為199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