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LII 香港附屬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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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露港及赤門水質管制區水道水質指標聲明 - SCHEDULE 3

分區的劃分

吐露港及赤門水質管制區水道水質指標的分區的劃分,是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第358章)第5(5)條作出的。在城門河引水區內,集水地區下分劃有9個分區,即由SM(A)到SM(I)。在大埔區,大埔河劃有3個分區,即由TP(A)到TP(C),而林村河則劃有2個分區,即LT(C)與LT(D)。

城門河分區

SM(A)分區─指以東南面的九廣鐵路、西北面的引水區界線,以及友愛村南面(北緯22°23'16",東經114°10'33")與大圍的橋的北端(北緯22°22'36",東經114°10'43")之間的一條線為界的整個範圍。

此分區包括下述地方:香粉寮、穀寮、白田、大圍與沙田嶺。

SM(B)分區─指以城門河道西岸由大圍的橋的北端(北緯22°22'36",東經114°10'43")至西岸中截點(北緯22°23'30",東經114°11'50"),以及西北面的引水區界線為界的整個範圍。

此分區包括下述地方:道風山、排頭坑、上禾輋、下禾輋、排頭、銅鑼灣、瀝源邨與禾輋邨。

SM(C)分區─指以城門河道西岸由西岸中截點(北緯22°23'30",東經114°11'50")至西岸截點(北緯22°23'40",東經114°11'58"),以及西北面的引水區界線為界的整個範圍。

此分區包括下述地方:蚊坑、禾寮坑與火炭。

SM(D)分區─指以城門河道西岸由截點(北緯22°23'40",東經114°11'58")至近河道口的一點(北緯22°24'18",東經114°12'37"),以及西北面的落路下(北緯22°24'12",東經114°11'49")為界的整個範圍。

此分區包括下述地方:沙田馬場、銀禧體育中心*與落路下。

SM(E)分區─指以城門河道東岸由截點(北緯22°23'57",東經114°12'26")至河道口(北緯22°24'30",東經114°13'00"),以及東南面的引水區界線為界的整個範圍。

此分區包括下述地方:亞公角以及女婆山的一部分。

SM(F)分區─指以城門河道東岸由中截點(北緯22°23'23",東經114°11'54")至近河道口的一點(北緯22°23'57",東經114°12'26"),以及東南面的引水區界線為界的整個範圍。

此分區包括下述地方:石門、大石鼓、南山、大藍寮、石古壟、花心坑、大輋、黃泥頭、小瀝源與牛皮沙。

SM(G)分區─指以城門河道東岸由近車公廟的截點(北緯22°22'32",東經114°10'45")至東岸的中截點(北緯22°23'23",東經114°11'54"),以及東南面的引水區界線為界的整個範圍。

此分區包括下述地方:圓洲角、沙田圍、灰窯下、作壆坑、曾大屋、沙田頭、李屋村、車公廟、新田圍、隔田與紅梅谷。

SM(H)分區─指以西北面的九廣鐵路,東南面的引水區界線,以及城門河道東岸的截點(北緯22°22'32",東經114°10'45")與紅梅谷以南的一點(北緯22°21'50",東經114°10'50")之間的一條線為界的整個範圍。

此分區包括下述地方:田心、白石、上徑口、下徑口、顯田、地龍口與沙田濾水廠。

SM(I)分區─指以大圍的橋的北端(北緯22°22'36",東經114°10'43")與南端(北緯22°22'34",東經114°10'42"),以及河道口(北緯22°24'34",東經114°12'53";北緯22°24'30",東經114°13'00")為界的城門河道的整個水域。

此分區包括主城門河道的水域。

大埔河分區

TP(A)分區─指以西面面的引水區界線,以及元墩下以北的一點(北緯22°25'55",東經114°9'20")與老劉屋以東的一點(北緯22°25'36",東經114°10'00")之間的一條線為界的整個範圍。

此分區包括下述地方:老劉屋。

TP(B)分區─指以上黃宜凹以南的一點(北緯22°26'17",東經114°10'10")與半春園西南的一點(北緯22°26'36",東經114°8'56")之間的一條線,以及西北和東南面的引水區界線為界的整個範圍。

此分區包括下述地方:半山洲、新屋下、上碗窯、下碗窯與荔枝山。

TP(C)分區─指以九廣鐵路南堤由下黃宜凹以北的一點(北緯22°26'44",東經114°10'21")至鐵路博物館(北緯22°26'58",東經114°9'40"),以及上黃宜凹以南(北緯22°26'17",東經114°10'10")與半春園東南(北緯22°26'48",東經114°9'20")之間的一條線為界的整個範圍。

此分區包括下述地方:泮涌、運頭塘、白橋仔、桃源洞、馬窩與陶子見。

林村河各分區

LT(C)分區─指以九廣鐵路南堤由水圍(北緯22°27'15",東經114°9'24")至梅樹坑(北緯22°27'32",東經114°8'56"),以及西面的引水區界線為界的整個範圍。

此分區包括下述地方:水圍與梅樹坑。

LT(D)分區─指以九廣鐵路南堤由鐵路博物館(北緯22°26'58",東經114°9'40")至水圍(北緯22°27'15",東經114°9'24"),以及西南面的引水區界線為界的整個範圍。

此分區包括下述地方:錦山、石古壟與半春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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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現稱為香港體育學院─見1991年第18號第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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