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附屬法例區域法院辦事處 1. 區域法院辦事處開放辦公的 日子 (第64號命令第1條規則) (1) 區域法院辦事處全年每天均開放辦公, 但下列日子及時間除外— (a) 星期六下午1時後; (b) 星期日; (c) 聖誕節前夕(或 如該日為星期日, 則為12月23日)下午1時後; (ca) 農曆新年前夕下午1時後; (d) 《 公眾假期條例》 (第149章)所指的 公眾假期; (f)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所指示的 其他日子。 2. 區域法院辦事處的 辦公時間(第64號命令第2條規則) 區域法院的 任何辦事處須向公眾開放辦公的 時間, 按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不時所指示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