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附屬法例
- 第336E章
TABLE OF PROVISIONS
Long Title
1. 引稱
2. 釋義
3. 儲存金的交存
4. 帳目及登記冊的備存
5. 周年帳目報表
6. 股份及證券
7. 將證券的本金及股息記入簿冊內
8. 從交存法院款項支出的款項
9. 從儲存金支出的款項須由司法常務官的證明書確定
10. 訟費的支付
11. 從儲存金作支出或轉撥等以給予有權收款人的遺產代理人
12. 指示作支出、轉撥等命令須描述有權收款的人及其他
13. 指示將交存法院的款項作投資的命令
14. 指示將交存法院的款項以其他方式處理的命令
15. 將儲存金結轉至獨立帳戶
16. 司法常務官將儲存金作投資的權力
17. 收入盈餘
18. 管理訴訟人儲存金帳目的費用
19. 以誓章作為生存或履行條件的證據
20. 以誓章或聲明作為其他事宜的證據
21. 儲存金類別及款額的證明書
22. 在司法常務官簿冊上的帳目的謄本
23. (由1998年第25號第2條廢除)
SCHED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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