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LII 香港附屬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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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及統計(創新活動調查)令 - SECT 5

須提供資料的人

如處長要求, 下述人士須為調查的 目的 而就業務經營提供資料—

   (a)  (如有關的 業務經營是法人團體)法人團體的 任何董事、 秘書或 其他涉及該法人團體的 管理的 人;

   (b)  (如有關的 業務經營是合夥)合夥的 任何合夥人;

   (c)  (如屬其他情況)該業務經營的 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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