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營權(九龍汽車公司)修訂令 - 第230B章 專營權(九龍汽車公司)修訂令 - LONG TITLE 賦權條文 VerDate:30/06/1997 (第230章第5(5)條) [1988年9月18日] 1988年第3079號政府公告 (本為1988年第214號法律公告) 專營權(九龍汽車公司)修訂令 - PARAGRAPH 1 引稱 VerDate:30/06/1997 本命令可引稱為《專營權(九龍汽車公司)修訂令》。 專營權(九龍汽車公司)修訂令 - PARAGRAPH 2 專營權的修訂 VerDate:30/06/1997 根據本條例第5(1)條批予九龍汽車(1933)有限公司的專營權,須予修訂至第3條所列程度。 專營權(九龍汽車公司)修訂令 - PARAGRAPH 3 鐵路服務範圍內的限制 VerDate:30/06/1997 由附表第2欄指明的日期起,行走附表第3欄所提述的與該日期對列的路綫的巴士,不得在西北鐵路服務範圍內─ (a) 放下在西北鐵路服務範圍內登上該巴士的乘客;或 (b) 接載旅程在西北鐵路服務範圍內終結的乘客, 但經運輸署署長准許並得九廣鐵路公司同意的,或在緊急情況下的,則不在此限。 專營權(九龍汽車公司)修訂令 - SCHEDULE 附表 VerDate:30/06/1997 [第3條] 項 生效日期 巴士路綫 1. 1988年9月18日 所有全條或部分在西北鐵路服務範圍內的巴士路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