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附屬法例
車站
架空纜車擁有人須確保─
(a) 在 架空纜車操作時, 架空纜車的 每一個車站內均獲充分照明;
(b) 用作引導與管制乘客的 所有欄杆與圍欄均時刻保持良好維修狀況;
(c) 車站內的 所有地方須保持良好維修狀況及清潔而整齊的 狀況; 車站內的 所有地面須保持在 乾爽及不濕滑的
狀況;
(d) 車站內所有洗手間設施保持在 清潔而衞生的 狀況; 及
(e) 為保護獲僱用在 架空纜車工作的 人及公眾而裝設的 所有防護裝置及其他裝置, 均須保持安全維修狀況,
並不得被移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