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LII 香港附屬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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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規例 - REGULATION 38

表決

(Past version on 30/06/1997).

(1) 管理局成員就交由管理局決定的 任何問題進行表決時, 主席須喚請各成員明示其表決,
並須隨即宣布管理局就該問題所作的 決定。

(2) 凡就交由管理局決定的 任何問題進行表決時票數均等, 須當作已就該問題作出有利於被告人的 決定。

(3) 管理局就任何事項進行表決時, 除管理局成員、 秘書及法律顧問外, 其他人不得在 場。

(1999年第116號法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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