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附屬法例
- 第161B章
TABLE OF PROVISIONS
Long Title
1. (已失時效而略去)
2. 釋義
3. 選舉時間
4. 獲提名為候選人的資格及喪失選舉與出任職位的資格
5. 選舉人、提名人及贊同人的資格
6. 選舉通知
7. 在剩餘任期不少於1年的情況下填補臨時空缺的選舉
8. 在剩餘任期少於1年的情況下臨時空缺的填補
9. 提名為候選人的規定
10. 提名書的簽署
11. 候選人須獲有效提名的規定以及關乎提名的有效性的決定
12. 撤回所獲提名
13. 提名結果通知
14. 在有競爭的選舉中進行投票
15. 在候選人的數目與空缺的數目相同的情況下宣布選舉結果
16. 在沒有候選人獲提名或在空缺的數目超過獲提名候選人的數目時的程序
17. 選舉撤銷
18. 秘書就投票而言的權力
19. 以郵遞選票作出投票
20. 選票
21. 點票
22. 不獲接納的選票不予點算
23. 對不獲接納的選票的批註
24. 選舉結果及結果的宣布
25. 有關第一次選舉的特別條文
26. 沒有上任
27. 文件的處置
28. 禁止查閱選票
29. 藉選舉呈請質疑選舉
30. 何人可提出選舉呈請
31. 呈請的答辯人
32. 提出呈請的時限
33. 呈請的提出
34. 定出聆訊日期和駁回呈請
35. 聆訊前的事宜
36. 呈請的撤回
37. 呈請的聆訊
38. 醫務委員會的裁定
39. 醫務委員會可規管程序
40. 使呈請待決時的作為有效
SCHEDULE 1
SCHEDULE 2
SCHEDULE 3
[ Note: This table has been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and may be incomplet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