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要求獲委任為公證人須符合的規定 任何人除非在 他提出要求獲委任為公證人的 申請的 日期符合以下條件, 否則不得提出該項申請— (a) 該人持有— (i) 有效的 不反對委任書; 或 (ii) 根據第4(8)或 6(3)條送達予他的 書面通知; 及 (b) 該人已提出要求成為公證人協會會員的 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