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LII 香港附屬法例

[索引] [條例索引] [搜尋] [Notes] [Noteup] [上一段] [下一段] [下載(全部的版本)] [下載(現在的版本)] [English] [說明]

家禽(屠宰供出口)規例 - REGULATION 88

屠體及家禽產品須接受額外檢查

(1) 在 不損害任何其他條文的 原則下, 每當督察有所要求(督察可經常提出要求), 每個屠體及每件家禽產品均可在
處所內被檢查。

(2) 根據第(1)款進行檢查時, 如督察發現任何屠體或 家禽產品是─

   (a)  不衞生的 ;

   (b)  經攙雜的 ; 或

   (c)  不可食用的 , 則督察須將該屠體或 產品─

        (i)    宣告不合格, 並加上標記牌以示被宣告不合格;

        (ii)   放置在 根據第40條設置的 容器內; 及

        (iii)  按照第91條處置或 處理。



[索引] [條例索引] [搜尋] [Notes] [Noteup] [上一段] [下一段] [下載(全部的版本)] [下載(現在的版本)] [English] [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