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附屬法例
- 第138A章
TABLE OF PROVISIONS
Long Title
1. 引稱
2. 釋義
3. 本條例第22條的適用範圍只限於附表1
4. 引伸應用關於毒藥須加上標籤的條文,並就附表6的毒藥放寬其規定
5. 本條例第22條引伸應用於批發銷售等及放寬該條的規定
6. 對某些藥物放寬本條例第28(3)條的規定
7. 豁免遵從僅關乎附表1的條文
8. 全面豁免附表2的物品及物質
9. 對銷售附表3的毒藥的附加限制
10. 對列載毒藥銷售商作出銷售的限制
10A. 禁止列載毒藥銷售商按照處方配藥
11. 對銷售士的寧的限制
12. 在容器上加上標籤的方式
13. 毒藥名稱的標籤
14. 關於毒藥比例的詳情的標籤
15. “Poison”須以中英文標示
16. 就某些物品而須採取的特別預防措施
17. 銷售商的姓名或名稱及處所地址
18. 容器的規格
19. 毒藥的貯存
20. 毒藥的運輸
21. 關於運輸附表7的毒藥的特別條文
22. 由某些機構供應藥物予門診病人等
23. 供應藥物以供在機構內使用等
24. 在機構內貯存毒藥
24A. 根據本條例第25條提出將姓名或名稱載入名單內的申請
24B. 根據本條例第13條提出 將處所註冊的申請
24C. 本條例第13條所訂的註冊證明書
25. 以批發方式銷售和供應毒藥
26. 藥劑業及毒藥(批發牌照)委員會
27. 由批發商進行的銷售
28. 批發商須備存的紀錄
29. 發牌予製造商
30. 製造須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進行
31. 由製造商加上標籤
32. 從事製造的工人不得令製品受到感染
33. 製造商的責任
34. 製造商的處所
35. 製造商須備存的紀錄
35A. 釋義(第VIII部)
36. 藥劑製品及物質的註冊
36A. 申請批准更改註冊製品或物質的註冊詳情
36B. 臨床試驗及藥物測試
36C. 就本部而言“藥劑製品”及“物質”的定義
36D. 證明書複本
37. 影響決定註冊申請的因素
37A. 根據本條例第28A條提出的註冊申請
38. 藥物成分組合的披露
38A. 在某些藥物上加上標籤
39. 備存紀錄的期間
40. 罰則
41. 證明書、表格及費用
42. (已失時效而略去)
SCHEDULE 1
SCHEDULE 2
SCHEDULE 3
SCHEDULE 4
SCHEDULE 5
SCHEDULE 6
SCHEDULE 7
SCHEDULE 8
SCHEDULE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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