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院(綜合)宣布令 - 第136B章 精神病院(綜合)宣布令 - LONG TITLE 賦權條文 VerDate:30/06/1997 (第136章第3條) [1962年1月26日] (本為1962年A9號政府公告,1981年第210號法律公告) 精神病院(綜合)宣布令 - PARAGRAPH 1 引稱 VerDate:30/06/1997 本命令可引稱為《精神病院(綜合)宣布令》。 精神病院(綜合)宣布令 - PARAGRAPH 2 宣布某地方為精神病院 VerDate:30/06/1997 現宣布附表所指明的地方為精神病院,作為羈留、扣押、治療和照顧精神紊亂的人之用。 精神病院(綜合)宣布令 - SCHEDULE 附表 VerDate:01/04/2006 [第2條] 1. 青山醫院 位於屯門青松觀路稱為青山醫院的醫院,但不包括該醫院B座全座及D座的D102病房。 (2002年第104號法律公告;2006年第61號法律公告) 2. 葵涌精神病觀察治療院 位於葵涌荔景山路葵涌醫院內稱為葵涌精神病觀察治療院並由該醫院的下述樓層組成的地方— (a) L、M、G及H座的2樓; (b) G及H座的7樓; (c) L及M座的6樓、9樓及10樓;及 (d) G座的3樓, 但不包括該等樓層的樓梯間及升降機井道。 (2002年第104號法律公告) 3. 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精神病觀察治療院 位於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的G3、J3、H3、K3、G4、J4、H4、K4、H5及K5病房,統稱為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精神病觀察治療院的全部地方,即該醫 院專科大樓的3樓、4樓及5樓(不包括G5及J5病房)全部地方(不包括樓梯間、升降機口及升降機井道)。 (1995年第41號法律公告) 4. 新界東區精神科觀察治療中心 位於大埔全安路大埔醫院主座大樓2樓,並稱為2AR、2AL、2BR、2BL、2CR、2CL、2DR及2DL病房以及統稱為新界東區精神科觀察治療中心的全部 地方。 (2000年第169號法律公告) 5. 九龍精神科觀察治療中心 位於九龍亞皆老街147A號九龍醫院稱為9D及9E病房(位於主座大樓9樓)及稱為10D及10E病房(位於該大樓10樓)並統稱為九龍精神科觀察治療中心的全 部地方。 (2006年第61號法律公告) 精神病院(綜合)宣布令 - SCHEDULE 附表 VerDate:01/07/2002 [第2條] 1. 青山醫院 位於屯門青松觀路稱為青山醫院的醫院,但不包括該醫院B座的B001、B103及B202病房及D座的D101及D102病房。 (2002年第104號法律 公告) 2. 葵涌精神病觀察治療院 位於葵涌荔景山路葵涌醫院內稱為葵涌精神病觀察治療院並由該醫院的下述樓層組成的地方— (a) L、M、G及H座的2樓; (b) G及H座的7樓; (c) L及M座的6樓、9樓及10樓;及 (d) G座的3樓, 但不包括該等樓層的樓梯間及升降機井道。 (2002年第104號法律公告) 3. 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精神病觀察治療院 位於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的G3、J3、H3、K3、G4、J4、H4、K4、H5及K5病房,統稱為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精神病觀察治療院的全部地方,即該醫 院專科大樓的3樓、4樓及5樓(不包括G5及J5病房)全部地方(不包括樓梯間、升降機口及升降機井道)。 (1995年第41號法律公告) 4. 新界東區精神科觀察治療中心 位於大埔全安路大埔醫院主座大樓2樓,並稱為2AR、2AL、2BR、2BL、2CR、2CL、2DR及2DL病房以及統稱為新界東區精神科觀察治療中心的全部 地方。 (2000年第169號法律公告) 精神病院(綜合)宣布令 - SCHEDULE 附表 VerDate:29/05/2000 [第2條] 1. 青山醫院。 (1962年A9號政府公告) 2. 葵涌精神病觀察治療院 位於葵涌荔景山路葵涌醫院內稱為葵涌精神病觀察治療院的全部地方,即該醫院L、M、G、及H座的2樓全部地方(不包括樓梯間及升降機井道)。 (1981年 第210號法律公告;1997年第151號法律公告) 位於葵涌荔景山路葵涌醫院內稱為葵涌精神病觀察治療院的全部地方,即該醫院G及H座的7樓全部地方(不包括樓梯間及升降機井道),以及該醫院L及M座的6樓、 9樓及10樓全部地方(不包括樓梯間及升降機井道)。 (1983年第305號法律公告;1997年第151號法律公告) 3. 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精神病觀察治療院 位於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的G3、J3、H3、K3、G4、J4、H4、K4、H5及K5病房,統稱為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精神病觀察治療院的全部地方,即該醫 院專科大樓的3樓、4樓及5樓(不包括G5及J5病房)全部地方(不包括樓梯間、升降機口及升降機井道)。 (1995年第41號法律公告) 4. 新界東區精神科觀察治療中心 位於大埔全安路大埔醫院主座大樓2樓,並稱為2AR、2AL、2BR、2BL、2CR、2CL、2DR及2DL病房以及統稱為新界東區精神科觀察治療中心的全部 地方。 (2000年第169號法律公告) 精神病院(綜合)宣布令 - SCHEDULE 附表 VerDate:30/06/1997 [第2條] 1. 青山醫院。 (1962年A9號政府公告) 2. 葵涌精神病觀察治療院 位於葵涌荔景山路葵涌醫院內稱為葵涌精神病觀察治療院的全部地方,即該醫院L、M、G、及H座的2樓全部地方(不包括樓梯間及升降機井道)。 (1981年 第210號法律公告;1997年第151號法律公告) 位於葵涌荔景山路葵涌醫院內稱為葵涌精神病觀察治療院的全部地方,即該醫院G及H座的7樓全部地方(不包括樓梯間及升降機井道),以及該醫院L及M座的6樓、 9樓及10樓全部地方(不包括樓梯間及升降機井道)。 (1983年第305號法律公告;1997年第151號法律公告) 3. 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精神病觀察治療院 位於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的G3、J3、H3、K3、G4、J4、H4、K4、H5及K5病房,統稱為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精神病觀察治療院的全部地方,即該醫 院專科大樓的3樓、4樓及5樓(不包括G5及J5病房)全部地方(不包括樓梯間、升降機口及升降機井道)。 (1995年第41號法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