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附屬法例註冊紀錄冊內容 (Past version on 30/06/1997). (1) 署長須就每一除害劑安排在 註冊紀錄冊內記下以下資料─ (1999年第331號法律公告) (a) 該除害劑為人所知和在 售賣或 供應時所採用的 化學名稱及通用名稱(如有的 話); (b) 准以零售方式售賣或 供應的 除害劑的 活性成分濃度及該除害劑的 劑型; (c) 申請將該除害劑註冊的 每一人的 姓名或 名稱及地址; 及 (d) 該除害劑的 註冊的 規限條件(如有的 話)。 (1990年第422號法律公告) (2) 註冊紀錄冊須在 任何合理時間內公開讓公眾人士免費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