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附屬法例
- 第132BY章
TABLE OF PROVISIONS
Long Title
1. (由1999年第78號第7條廢除)
2. (由1999年第78號第7條廢除)
3. 釋義
4. 公眾進入體育場事宜
5. 經理等在體育場出租期間進場的權利
6. 動物
7. 經理在某些情況下指示某些人離開體育場的權力
8. 對經理、職員或其他人的妨礙
9. 車輛
10. 財產的保護
10A. 禁止將令人醺醉的酒類帶進體育場
10B. 禁止未經署長授權而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
10C. 禁止向未滿18歲的人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以及禁止未滿18歲的人飲用令人醺醉的酒類
10D. 經理指定禁酒區的權力
10E. 經理發出有關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的指示的權力
11. 禁止操作無線電器具等
12. 構築物的豎設及商業活動的進行
13. 招貼及告示
14. 體育場的關閉
15. 罪行及罰則
16. 提出法律程序時可用的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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