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LII 香港附屬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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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廁(行為及舉止)規例 - SECT 7

男女分隔

(Past version on 30/06/1997).

(1) 在 公廁內, 任何男性不得進入撥作女性使用的 部分, 但年齡在 5歲以下並由一名女性親屬或 護士陪同的 男童,
則不在 此限。

(2) 在 公廁內, 任何女性不得進入撥作男性使用的 部分, 但年齡在 5歲以下並由一名男性親屬或 男護士陪同的 女童,
則不在 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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