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橡膠手套等 (Past version on 30/06/1997). (1) 如任何人知道或 相信某人死亡時患有疫症, 則不得搬動該死者的 遺體, 或 為該遺體進行防腐、 預備或 處理的 工作, 除非該人先行穿上橡膠圍裙或 署 長批准的 其他類型防護衣物, 並戴上橡膠手套。 (1986年第10號第32(2)條; 1999年第78號第7條) (2) 上述橡膠圍裙、 防護衣物及橡膠手套, 在 用完後須立即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