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LII 香港附屬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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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衞生設備標準、水管裝置、排水工程及廁所)規例 - REGULATION 24

便溺污水設備的隔氣彎管

(1) 每套便溺污水設備須設有適當的 隔氣彎管, 而隔氣彎管的 水封不得少於50毫米。

(2) 每個該等隔氣彎管的 內徑須符合下列規定─

   (a)  就水廁設備、 污水盆或 多於3個廁盆或 廁坑的 尿廁或 渠道長逾2米的 尿廁而言, 不少於80毫米;

   (b)  就多於1個但不多於3個廁盆或 廁坑的 尿廁或 渠道不長於2米的 尿廁而言, 不少於50毫米;

   (c)  就坐盆或 單1個廁盆或 廁坑的 尿廁而言, 不少於40毫米; 及

   (d)  就槽式水廁而言, 不少於100毫米。

(1976年第294號法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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