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附屬法例
- 第123G章
TABLE OF PROVISIONS
Long Title
1. 引稱
2. 釋義
3. 新街道等須可從現有街道等通往
4. 行人路
5. 私家街道及盡頭路的闊度
6. 通路闊度
7. 行人徑
8. 路緣半徑
9. 交匯處須成直角等
10. 主要街道不得有起伏
11. 坡度
12. 橫向曲線
13. 縱向曲綫
14. 在某些情況下私家街道及盡頭路在曲綫上擴闊
15. 盡頭路及通路供車輛轉向的空間
16. 私家街道、盡頭路及通路的路面鋪設
17. 行人徑及通道巷的路面鋪設
18. 行人路的路面鋪設
19. 路緣石
20. 路緣高度
21. 拱度及橫斜度
22. 沙井蓋及格柵的等級
23. 沙井蓋的形狀
24. 私家街道的排水等
25. 渠道
26. 公眾街道的任何工程須由建築事務監督進行
27. 建築事務監督免除第9、11、12及13條的規定的權力及規定進行其他工程作為代替的權力
28. 建築事務監督免除第16條的規定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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