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築工程或街道工程完成後進行額外檢查的費用 (Past version on 30/06/1997). 任何建築工程或 街道工程完成後, 建築事務監督如認為因有任何違反本條例或 規例的 條文的 情況或 因任何資料不正確而有需要對該工程進行多於一次的 檢查, 則可要求就該 工程委任的 認可人士、 註冊結構工程師或 註冊岩土工程師就每次額外檢查繳付訂明費用。 (1974年第188號法律公告; 2004年第15號第5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