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標記油類的交付 任何人如沒有同時交付一張載有“MARKED OIL IS NOT TO BE USED FOR THE PROPULSION OF MOTOR VEHICLES OR PLEASURE VESSELS”及“有標記油類不得用作推動汽車或 遊樂船隻的 燃料”的 陳述的 附註, 則不得將有標記油類交付任何其他 人。 (1987年第8號法律公告; 1992年第35號第18條; 1996年第454號法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