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附屬法例(Past version on 06/30/1997).
每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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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2歲或以上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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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12歲以下的人(由12歲或以上的人陪同的3歲以下的人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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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由12歲或以上的人陪同的3歲以下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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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月票(只在當個公曆月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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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遊客紀念票(由發出車票當日(包括發出車票當日)起計連續4天有效,乘搭電車次數不限;此車票只售予根據《入境條例》(第115章)獲准以訪客身分在香港入境的人士) (1997年第80號第103(1)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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