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LII 香港條例

[索引] [條例索引] [搜尋] [Notes] [Noteup] [上一段] [下一段] [下載(全部的版本)] [下載(現在的版本)] [English] [說明]

無遺囑者遺產條例 - SECT 3A

關於非婚生地位人士的推定

(1) 為施行本條例, 非婚生地位人士被推定在 其去世時其父親並不尚存, 而透過其父親與其有親屬關係的
人亦並不尚存, 除非相反證明成立。 〔 比照1987 c.42 s.18(2) U.K.〕

(2) 第(1)款的 推定不適用於以下的 人─

   (a)  屬《 婚生地位條例》 (第184章)第2條所指獲確立婚生地位人士的 人;

   (b)  根據《 婚生地位條例》 (第184章)被當作為或 被視為具婚生地位的 人;

   (c)  根據以下各項的 受領養人─

        (i)    根據《 領養條例》 (第290章)作出的 領養令;

        (ii)   香港法律承認為有效的 領養;

   (d)  在 其他方面根據法律被視為具婚生地位的 人。 〔 比照1987 c.42 s.1(4) U.K.〕 (由1993年第17號第19條增補)



[索引] [條例索引] [搜尋] [Notes] [Noteup] [上一段] [下一段] [下載(全部的版本)] [下載(現在的版本)] [English] [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