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條例
- 第583章
TABLE OF PROVISIONS
Long Title
1. 簡稱及生效日期
2. 釋義
3. 禁止未經註冊的建造業工人在建造工地進行建造工作
4. 豁免受第3條所指的禁止所規限
5. 禁止僱用未經註冊的建造業工人在建造工地進行建造工作
6. 與第3及5條禁止事項有關的罪行
7. 管理局
8. 管理局的職能及權力
9. 轉授
10. 管理局的資金及財產
11. 管理局的帳目報表及核數師就帳目報表所作的報告
12. 資格評審委員會
13. 資格評審委員會的職能及權力
14. 覆核委員會
15. 覆核委員會的職能及權力
16. 獲授權人員的委任
17. 獲授權人員進入建造工地的權力
18. 獲授權人員的其他權力
19. 釋義
20. 建造工程的價值
21. 建造工程的總價值
22. 對建造工程的適用情況
23. 徵款的徵收
24. 承建商及獲授權人承辦建造工程時須通知管理局
25. 承建商及獲授權人就建造工程付款及就竣工發出通知
26. 評估
27. 徵款的繳付
28. 徵款的追討
29. 反對
30. 上訴
31. 提供資料及出示文件
32. 罪行︰第5部
33. 徵款督察
34. 證明書等作為證據
35. 文件的認證及作為證據呈堂
36. 註冊主任的委任
37. 註冊主任的職能及權力
38. 建造業工人名冊
39. 申請註冊
40. 註冊的資格
41. 為註冊熟練技工(臨時)而設的訓練課程
42. 就某些工種註冊的特別條文
43. 接納及拒絕註冊
44. 註冊期滿及續期
45. 作為註冊熟練技工(臨時)等的註冊期滿
46. 註冊證的發出
47. 註冊證
48. 註冊建造業工人須攜帶註冊證
49. 註冊的取消
50. 更正名冊中的錯誤
51. 對決定的覆核
52. 上訴通知書
53. 上訴委員團
54. 上訴委員會
55. 上訴委員會席前進行的程序
56. 法律顧問
57. 上訴委員會的權力
58. 總承建商及主管在建造工地翻查和記錄註冊建造業工人的資料
59. 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沒有以證人身分出席及妨礙獲授權人員等罪行
60. 可用管理局的名義提出檢控
61. 通知等的送達
62. 管理局指明格式的權力
63. 規例
64. 規則
65. 修訂附表
65A. 關乎某些建造工程的過渡條文
66. (已失時效而略去)
67. (已失時效而略去)
68. (已失時效而略去)
69. (已失時效而略去)
SCHEDULE 1
SCHEDULE 2
SCHEDULE 3
SCHEDULE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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