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條例
- 第57章
TABLE OF PROVISIONS
Long Title
1. 簡稱
2. 釋義
3. 連續性合約的涵義及舉證責任
4. 本條例的適用範圍
4A. 對公職人員的授權
4B. 行政長官可發出指示
5. 僱傭合約的持續期
6. 以通知終止合約的情況
7. 以代通知金終止合約的情況
8. 權利的保留
8A. 不當地終止合約的損害賠償
9. 僱主不給予通知而終止合約的情況
10. 僱員不給予通知而終止合約的情況
10A. 當作根據第7條終止合約的情況
11. 在若干情況下的暫停僱用
11A. 釋義
11AA. 推定
11B. 第IIA部的適用範圍
11C. 酬金期
11D. 年終酬金款額
11E. 年終酬金的支付日期
11F. 部分年終酬金
12. 產假
12A. 釋義
12AA. 產假的開始日期
13. 簽發醫生證明書的權力
14. 產假薪酬
15. 對終止僱傭的禁止
15A. 罪行
15AA. 禁止指派粗重、危險或有害的工作
15B. 紀錄
15C. 付給代產假金的限制
16. (廢除)
17. 休息日的給予
18. 休息日的指定
19. 強制在休息日工作的情況
20. 自願在休息日工作的情況
21. 無效條件
21A. 第ⅣA 部的適用範圍
21B. 僱員參加職工會及其活動的權利
21C. 以受要約人並非職工會會員作為僱傭要約的條件
21D. *(由1997年第135號第3條廢除)
21E. *(由1997年第135號第3條廢除)
21F. *(由1997年第135號第3條廢除)
21G. *(由1997年第135號第3條廢除)
21H. *(由1997年第135號第3條廢除)
21I. *(由1997年第135號第3條廢除)
21J. *(由1997年第135號第3條廢除)
22. 工資期
23. 工資的支付日期
24. 僱傭合約完成時的工資支付
25. 僱傭合約終止時的工資支付
25A. 因過期支付工資而須繳付的利息
26. 支付工資的方式及地點
27. 不得在某些地點支付工資的規定
28. 工資以外的報酬
29. 禁止就使用工資方式訂立協議
30. 僱主開設商店等將商品 售賣給僱員的情況
31. 僱主在無合理理由自信可付給工資的情況下不得訂立僱傭合約
31A. (廢除)
31B. 關於領取遣散費權利的一般條文
31C. 因解僱而獲得遣散費權利的一般免除
31D. 遭僱主解僱的情況
31E. 停工
31F. 各類屬例外的僱員
31G. 遣散費的款額
31H. (由2000年第51號第4條廢除)
31I. 在某些情況下須從遣散費中扣除酬金及利益或權益的款額
31IA. 在某些情況下須從酬金或利益或權益中扣除遣散費的款額
31J. 業務擁有權的變更
31K. 相聯公司
31L. 合約的隱含終止或法律構定終止
31M. 僱主或僱員的死亡
31N. 遣散費的申索
31O. 遣散費的支付
31P. 遣散費詳情說明書
31Q. 推定
31R. 僱員領取長期服務金權利的一般條文
31RA. 僱員的死亡
31RB. 對家庭傭工的適用範圍
31S. 因解僱而領取長期服務金權利的一般免除
31T. 遭僱主解僱的情況
31U. 各類屬例外的僱員
31V. 長期服務金的款額
31W. 僱傭期的計算法
31X. (由2000年第51號第4條廢除)
31Y. 在某些情況下須從長期服務金中扣除酬金及利益或權益的款額
31YA. 於僱員死亡時從長期服務金及其他款額中作出扣除
31YAA. 在某些情況下須從酬金或利益或權益中扣除長期服務金的款額
31Z. 業務擁有權的變更
31ZA. 相聯公司
31ZB. 合約的隱含終止或法律構定終止
31ZC. 僱主的死亡
31ZD. 長期服務金的支付
31ZE. 長期服務金詳情說明書
31ZF. 在指明年齡退休後重新僱用的規定
31ZG. 過渡性條文
32. 扣除工資的限制
32A. 僱員享有僱傭保障的權利
32B. 遭僱主解僱
32C. 得到補救的權利的一般免除
32D. 業務擁有權的變更
32E. 相聯公司
32F. 有關日期
32G. 僱主或僱員的死亡
32H. (由2000年第51號第4條廢除)
32I. 為要求得到補救而提出的申索
32J. 勞資審裁處的司法管轄權
32K. 解僱或更改僱傭合約條款的理由
32L. 申索的裁定
32M. 僱傭保障的補救
32N. 復職及再次聘用的命令
32O. 終止僱傭金的判給
32P. 補償的判給
32Q. 例外情況
33. 疾病津貼
34. 認可醫療計劃
35. 疾病津貼額
35A. 過渡性條文
36. 疾病津貼的支付日期
37. 僱主備存病假日紀錄的規定
38. 向處長出示病假紀錄的規定
39. 假日的給予
40. 假日薪酬的支付
40A. 以薪酬代替假日的限制
41. 假日薪酬額
41A. 定義(第ⅧA 部)
41AA. 年假
41AB. 共同假期年的選擇
41B. 年假薪酬的支付
41C. 年假薪酬額
41D. 僱傭停止時年假薪酬的支付
41E. 以薪酬代替假期的限制
41EA. 禁止將某些條文列入僱傭合約的規定
41F. 年假歇業
41G. 僱主備存年假紀錄的規定
42. (由2007年第7號第15條廢除)
43. 在破產等情況下假日薪酬等的支付
43A. 釋義
43B. 適用範圍
43C. 總承判商與前判次承判商支付次承判商僱員工資的法律責任
43D. 僱員向總承判商發出通知的規定
43E. 僱主應僱員要求提供資料的規定
43F. 總承判商或前判次承判商對已付工資的追討
43G. 前判指定次承判商支付指定次承判商僱員工資的法律責任
43H. 僱員向主要指定次承判商發出通知的規定
43I. 僱主應僱員要求提供資料的規定
43J. 前判指定次承判商對已付工資的追討
43K. 由總承判商、前判次承判商或前判指定次承判商支付工資後僱主的法律責任即告終止的規定
43L. 通知書的送達
43M. 僱員向僱主追討工資的權利不受影響的規定
44. 向行將就職僱員提供資料的規定
45. 向僱員提供的資料
46. 條件細則及工資詳情
47. 由僱主備存紀錄的規定
48. 向處長遞交申報表的規定
49. 通知書、紀錄等的格式
49A. 須備存工資及僱傭紀錄的規定
50. 本部的釋義及適用範圍
51. 有關經辦職業介紹所的禁制
52. 申請牌照及發牌規定
53. 拒絕發牌或撤銷牌照的情況
54. 處長給予豁免的權力
55. 豁免的撤回
56. 訂明的紀錄及申報表的保存及提交處長的規定
57. 與職業介紹所有關的違禁行為
58. 對持牌或獲豁免的職業介紹所的營業地點的視察
59. 調查懷疑發生的罪行
60. 罪行
61. 第52(2A)、(2B) 及(2C)、56、57、58及59
條對豁免證明書持有人及獲 豁免的職業介紹所的適用範圍
62. 訂立規例的權力
63. 罪行及罰則
63A. 與第31、72A及72B條有關的罪行及罰則
63B. 與第32及72(1)(a)、(b)及(c)條有關的罪行
63C. 與時間及支付工資有關的罪行
63CA. 關於因過期支付工資而須繳付的利息的罪行
63D. 輕微罪行
64. 罪行的檢控
64A. 傳票的送達
64B. 董事、合夥人等的法律責任
65. 清付欠薪的法律責任
66. 不得扣押工資的規定
67. 拘捕潛逃僱主的申請
67A. 對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施加的限制的修訂
68. 表格的修訂
69. 有關現行僱用合約的保留條文
70. 訂立本條例不適用的合約條款
71. 有關根據已廢除的《工業僱傭(有薪假期與疾病津貼)條例》+而進行的醫療計劃的保留條文
72. 有關人員的權力
72A. 公職人員有責任不披露申訴來源等
72B. 不得以僱員曾在根據本條例進行的法律程序中作供等理由而終止僱用及其他情況
72C. 推定
73. 規例
74. 違反規例的罰則
75. 關於《2006年為僱員權益作核證(中醫藥)(雜項修訂)條例》的過渡性條文
76. 經《2007年僱傭(修訂)條例》修訂的本條例的適用情況
SCHEDULE 1
SCHEDULE 2
SCHEDULE 3
SCHEDULE 4
SCHEDULE 5
SCHEDULE 6
SCHEDULE 7
SCHEDULE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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