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條例
- 第561章
TABLE OF PROVISIONS
Long Title
1. 簡稱及生效日期
2. 釋義
3. 適用範圍
4. 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的設立
5. 管理局的職能及權力
6. 委員會的設立
7. 委員會的職能及權力
8. 實務守則
9. 守則的應用
10. 轉授
11. 發出證明書予獲授權人士
12. 管理局成員等的保障
13. 禁制並非依據牌照進行有關活動
14. 禁制就代母安排使用捐贈的配子
15. 與胚胎有關連的禁制、對性別選擇和提供生殖科技程序予未婚人士的禁制
16. 禁制訂明物質的商業交易
17. 禁制屬商業性質的代母安排等
18. 代母安排不可強制執行
19. 宣布
20. 良知上認為不對
21. 牌照的申請
22. 須提交資料
23. 就申請作出決定
24. 負責人及持牌人的責任
25. 牌照的有效性
26. 牌照的續期
27. 撤銷和更改牌照
28. 拒絕發給牌照等的程序
29. 暫時吊銷牌照
30. 牌照的展示
31. 遺失牌照等
32. 自願交還牌照
33. 甲登記冊
34. 保密
35. 為維護公正而作出的披露
36. 向登記官提供的資料
37. 獲授權人士進入牌照所關乎的處所的權力
38. 獲授權人士進入處所的權力
39. 罪行
40. 同意作出檢控
41. 針對管理局若干決定提出上訴
42. 管理局指明格式的權力
43. 發出通知
44. 規例—費用
45. 規例︰一般條文
46. 修訂附表1或2
47. 過渡性條文
48. (已失時效而略去)
SCHEDULE 1
SCHEDULE 2
SCHEDULE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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