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條例
[索引]
[條例索引]
[搜尋]
[Notes]
[Noteup]
[上一段]
[下一段]
[下載(全部的版本)]
[下載(現在的版本)]
[English]
[說明]
專利條例 - SECT 36
申請的撤回、修訂等的時限
根據第32條提出的 申請的 撤回、 根據第22(1)條將分開的 申請的 紀錄記入的 請求及根據第31條作出的 任何修訂,
均不得在 將依據有關申請獲批予的 標準專利的 說明 書的 發表的 準備工作已根據第27(3)條完成的 日期後獲容許。
[索引]
[條例索引]
[搜尋]
[Notes]
[Noteup]
[上一段]
[下一段]
[下載(全部的版本)]
[下載(現在的版本)]
[English]
[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