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LII 香港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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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馬管制區條例 - SECT 2

釋義

(Past version on 01/07/2007).
(Past version on 01/07/2002).
(Past version on 30/06/2000).
(Past version on 01/09/1999).
(Past version on 01/07/1997).
(Past version on 30/06/1997).

在 本條例中, 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收費亭”(toll booth) 指為收取使用費而建造的 任何構築物;

 “危險品”(dangerous
goods) 指《 危險品條例》 (第295章)第2條所界定的 危險品;

 “車主”(owner) 就以某人名義登記車輛而言,
包括該人以及保管和使用任何車輛的 人, 而就作為租用協議或 租購協議的 標的 車輛而言, 指根據該協議管有該車輛 的
人;

 “車輛”(vehicle) 的 涵義與《 道路交通條例》 (第374章)中該詞的 涵義相同;

 “局長”(Secretary)
指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並包括任何屬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根據第9條作出的 書面授權的 標的 之公職人員; (由2002年第106號
法律公告代替。 由2007年第130號法律公告修訂)

 “使用費”(toll) 指根據第27條訂立的 規例所指明的 使用青嶼幹線的 收費;


“法院”、

 “法庭”(court) 包括裁判官; (由1999年第29號第2條增補)

 “青馬管制區”(Tsing Ma Control Area) 指根據第7條存放的
圖則上所描述和劃定為青馬管制區的 區域, 並包括全部或 部分位於該區域內的 任 何道路、 高架道路、 橋樑或 隧道,
但不包括圖則上描述和劃定為當其時屬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所有或 由其管有或 控制的 該區域任何部分; (由2000年第13號第
65條修訂; 由2007年第11號第36條修訂)

 “青嶼幹線”(Lantau Link) 指在 根據第7條存放的 圖則上描述和劃定為青嶼幹線的
管制區部分(先前名為“青衣至大嶼山幹線”), 該部分由青馬大橋、 馬灣高架道路及汲水門大橋組成,
並包括毗鄰該部分的 任何區域;

 “路政署署長”(Director) 包括任何屬路政署署長根據第9條作出的 書面轉授的 標的
之公職人員;

 “登記”(registered) 指根據《 道路交通條例》 (第374章)登記;

 “登記冊”(register) 的 涵義與《
道路交通條例》 (第374章)中該詞的 涵義相同;

 “道路”(road) 的 涵義與《 道路交通條例》 (第374章)中該詞的 涵義相同,
並包括任何高架道路、 橋樑(不論是否由一層或 多於一層平面或 橋面組成)或 隧道 的 路面及毗鄰的 行人通道(如有的
話);

 “道路工程”(road works) 的 涵義與《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 (第374章, 附屬法例G)中該詞的 涵義相同;


“裝置”(installation) 包括─

   (a)  任何喉管、 管道、 電纜或 導纜;

   (b)  任何交通標誌、 訊號、 道路標記或 罩燈;

   (c)  任何緊急電話、 公眾廣播系統或 影象記錄設備;

 “運輸署署長”(Commissioner)
        包括任何屬運輸署署長根據第9條作出的 書面轉授的 標的 之公職人員;

 “管制區”(the Area)
        指青馬管制區及其任何部分;

 “管理”(management) 包括營運;

 “管理協議”(management agreement)
        指政府(由局長代表簽署)與營運者為管制區或 其任何部分的 管理及維修而訂立的 協議; (由
        1997年第362號法律公告修訂; 由2002年第106號法律公告修訂)

 “駕駛人”(driver) 就任何車輛而言, 指任何操控或
        協助控制該車輛的 人;

 “駕駛執照”(driving licence) 指根據《 道路交通條例》 (第374章)發出的 駕駛執照;
       

 “隧道”(tunnel) 指根據第7條存放的 圖則上描述和劃定為隧道的 管制區部分, 並包括毗鄰該部分的 任何區域;
       

 “獲授權人員”(authorized officer) 指任何獲運輸署署長根據第11條委任而獲授權為獲授權人員的 人;
       

 “營運者”(operator) 指已與政府訂立管理協議的 人。

 “收費亭”(toll booth)

 “危險品”(dangerous goods)

 “車主”(owner)
       

 “車輛”(vehicle)

 “局長”(Secretary)

 “使用費”(toll)

 “法院”、

 “法庭”(court)

 “青馬管制區”(Tsing Ma Control Area)
       

 “青嶼幹線”(Lantau Link)

 “路政署署長”(Director)

 “登記”(registered)

 “登記冊”(register)

 “道路”(road)
       

 “道路工程”(road works)

 “裝置”(installation)

 “運輸署署長”(Commissioner)

 “管制區”(the Area)

 “管理”(management)
       

 “管理協議”(management agreement)

 “駕駛人”(driver)

 “駕駛執照”(driving licence)

 “隧道”(tunnel)
       

 “獲授權人員”(authorized officer)

 “營運者”(ope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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