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條例
- 第493章
TABLE OF PROVISIONS
Long Title
1. 簡稱
2. 釋義
3. 對非本地高等或專業教育的限制
4. 保留在關於未經豁免或註冊的課程的合約之下的權利等
5. 處長
6. 處長轉授職能
7. 註冊紀錄冊
8. 豁免
9. 處長可披露某些資料
10. 註冊
11. 對處長的決定提出上訴
12. 註冊條件
13. 建議撤銷註冊
14. 撤銷註冊
15. 上訴反對撤銷
16. 撤銷的生效情況
17. 指定人士須按規定送交通知
18. 定期費用
19. 須就某些事項給予通知
20. 周年申報表
21. 處長可要求提供資料
22. 處長可獲取意見
23. 視察主任的委任
24. 進入處所等的事宜及搜查、檢取等的權力
25. 上訴的提交
26. 上訴委員會
27. 上訴委員會的組成及權力
28. 就上訴委員會的某些決定發出公告
29. 上訴委員會的決定是最終決定
30. 與上訴有關的補充條文
31. 可向上訴法庭呈述案件
32. 與上訴有關的罪行
33. 罪行
34. 對關於受規管課程的廣告的限制等
35. 提起某些檢控的時限
36. 指定人士的更換
37. 處長可要求提供某些文件的中文或英文版本
38. 通知
39. 董事等的法律責任
40. 規則
41. 附表的修訂
42. 過渡性條文
43. (已失時效而略去)
44. (已失時效而略去)
SCHEDULE 1
SCHEDUL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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