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地表示植物品種權利已註冊 任何人─ (a) 虛假地表示某植物品種權利是已註冊的 植物品種權利; (b) 出售某品種的 材料而虛假地表示─ (i) 該品種是受保護品種或 是已有申請就其提出者; 或 (ii) 該品種屬某其他品種的 材料, 而該其他品種是受保護品種或 是已有申請就其提出者, 且該人知道或 有理由相信該項表示是虛假的 , 即屬犯罪, 一經定罪, 可處第6級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