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稱及生效日期 (Past version on 01/07/1997). (Past version on 30/06/1997). 有關《 立法會決議》 (2007年第130號法律公告)所作之修訂的 保留及過渡性條文, 見載於該決議第(12)段。 第I部 導言 (1) 本條例可引稱為《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 (2) 本條例自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以憲報公告指定的 日期起實施。 (由1997年第362號法律公告修訂; 由2007年第130號法律公告 修訂) (1995年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