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條例
- 第429章
TABLE OF PROVISIONS
Long Title
1. 簡稱
2. 釋義
3. 在決定關係時無須理會非婚生地位的規定
4. “婚生”及“非婚生”兩詞的意義
5. 推定
6. 父母身分、婚生地位或確立婚生地位的宣告
7. 關於律政司司長的規定
8. 關於宣告的補充條文
9. 對於藉醫療懷孕或出生的個案中的有關子女﹐“母親”一詞的意義
10. 對於藉醫療懷孕或出生的個案中的有關子女﹐“父親”一詞的意義
11. 第9 及10條的效力
12. 供應配子的人獲判定為父母的命令
13. 法院可發出指令使用科學測試
14. 抽取身體樣本前須取得同意
15. 不遵從指令
16. 將訴訟移交高等法院
17. 規例
18. 規則
19. (已失時效而略去)
SCHEDULE
[ Note: This table has been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and may be incomplet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