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條例
- 第324章
TABLE OF PROVISIONS
Long Title
1. 簡稱
2. 釋義
2A. 關於使用指明團體所提供的服務送出資料的推定
2B. 保安裝置的妥善保管
2C. 指明代理人的責任
3. 簽發產地來源證的權力
4. 拒絕簽發或撤銷產地來源證的酌情決定權
5. 備存登記冊的權力
6. 申請的方法及要求證據支持的權力
6A. 使用指明團體所提供的服務而送出的資料的紀錄證明書
6B. 與保安裝置的使用或保管有關的罪行
6C. 指明代理人的罪行
7. 與產地來源證有關的罪行
8. 公司、董事等的法律責任
9. 提控罪行的時限
10. 獲授權人員的權力和對該等人員的妨礙
11. 逮捕權
12. 附表的修訂
13. 保留條文
SCHED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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