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LII 香港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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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條例 - SCHEDULE 21

招股章程可按照有關條文由超過一份文件組成

[第38A、 39B、 342A、 342CB及360條及 附表12及18]

第1部

本條例第II部的 條文適用 的 招股章程

1. 釋義

在 本部中—

 “有關資料”(relevant information) 就招股章程而言, 指本條例第37至44B條及附表3的
條文規定該招股章程須載有的 資料; 〈 * 註─詳列交互參照: 第37, 38, 38A, 38B, 38BA, 38C, 38D, 39, 39A, 39B,
39C, 40, 40A, 40B, 41, 41A, 42, 43, 44, 44A, 44B條 *〉

 “計劃章程”(programme prospectus) 指本條例第II部的 條文適用的
並載於第2(1)(a)條所述的 文件中的 招股章程;

 “發行章程”(issue prospectus) 指本條例第II部的 條文適用的
並載於第2(1)(b)條所述的 一份或 一系列文件中的 招股章程。

2. 由超過一份文件組成的 招股章程

(1) 招股章程可由下述文件組成—

   (a)  載有發行人認為合適的 有關資料(但不包括該招股章程所關乎的 股份或 債權證的 價格, 或 計算該價格的 程式)的
        文件; 及

   (b)  載有並未在 (a)段所述的 文件中載有的 有關資料的 一份或 一系列文件。

(2) 為免生疑問, 現宣布發行章程無須與有關的 計劃章程同時發行。

3. 修訂

載於—

   (a)  計劃章程中的 資料只可—

        (i)    由該計劃章程的 附錄修訂;

        (ii)   藉以一份新的 計劃章程取代該計劃章程的 方式修訂; 或

        (iii)  由有關的 發行章程或 該發行章程的 附錄修訂;

   (b)  發行章程中的 資料只可—

        (i)    由該發行章程的 附錄修訂; 或

        (ii)   藉以一份新的 發行章程取代該發行章程的 方式修訂;

   (c)  計劃章程附錄中的 資料只可—

        (i)    由該計劃章程的 進一步附錄修訂;

        (ii)   藉以一份新的 附錄取代該附錄的 方式修訂;

        (iii)  藉以一份新的 計劃章程取代該附錄及該計劃章程的 方式修訂; 或

        (iv)   由有關的 發行章程或 該發行章程的 附錄修訂;

   (d)  發行章程附錄中的 資料只可—

        (i)    藉以一份新的 附錄取代該附錄的 方式修訂; 或

        (ii)   藉以一份新的 發行章程取代該附錄及該發行章程的 方式修訂。

4. 依據第3條作出的 修訂即屬招股章程

現宣布任何依據第3條作出的 修訂即屬招股章程, 在 符合第5條的 規定下, 本條例的 條文據此而適用於該修訂。

5. 若干依據第3條作出的 修訂須與
其他相關文件一併理解

在 將依據第3條作出的 修訂與它所關乎的 所有或 任何計劃章程及該計劃章程的 附錄(如有的 話)以及它所關乎的
發行章程及該發行章程的 附錄(如有的 話)(視情況所需而 定)一併理解, 便令本條例的
某條文(包括本條例附表3第3段)能夠適用於該修訂的 情況下, 該修訂須為該條文如此適用的 目的 而如此理解。

6. 警告

(1) 每份發行章程(包括第3(b)(ii)或 (d)(ii)條所述的 新發行章程)及任何申請表格, 均必須載有本條例附表18第4部指明的 陳
述。

(2) 依據第3(b)(i)條作出的 任何修訂, 必須載有本條例附表18第5部指明的 陳述。

7. 計劃章程等可供查閱

計劃章程的 發行人必須作出安排令—

   (a)  該計劃章程及其附錄(如有的 話); 及

   (b)  有關的 發行章程及其附錄(如有的 話), 在 向公眾要約或 售賣該發行章程所關乎的 股份或 債權證的 整段期間,
        讓投資者及潛在 投資者可輕易查閱。

8. 計劃章程等所關乎的 要約的 終止

屬計劃章程及其附錄(如有的 話)以及有關的 發行章程及其附錄(如有的 話)標的 的 股份或 債權證,
須自下述日期(以較早者為準)起終止向公眾要約或 售賣—

   (a)  該計劃章程所關乎的 公司在 刊登該計劃章程後發表下一份年報及帳目的 日期;

   (b)  該計劃章程刊登日期的 一周年當日; 或

   (c)  (如就有關的 要約而言, 有本條例第38(8)條所指的 提供擔保的 法團)該提供擔保的 法團在
        刊登該計劃章程後發表下一份年報及帳目的 日期。

9. 本條例第38C條的 適用範圍

現宣布凡本條例第38C條已就某已發行的 計劃章程而獲符合, 則發行任何有關的
發行章程一事本身並不使該條須再度就該計劃章程而獲符合。

第2部

本條例第XII部的 條文適用 的 招股章程

1. 釋義

在 本部中—

 “有關資料”(relevant information) 就招股章程而言, 指本條例第XII部及附表3的 條文規定該招股章程須載有的
資料;

 “計劃章程”(programme prospectus) 指本條例第XII部的 條文適用的 並載於第2(1)(a)條所述的 文件中的 招股章程;


“發行章程”(issue prospectus) 指本條例第XII部的 條文適用的 並載於第2(1)(b)條所述的 一份或 一系列文件中的 招股章程。

2. 由超過一份文件組成的 招股章程

(1) 招股章程可由下述文件組成—

   (a)  載有發行人認為合適的 有關資料(但不包括該招股章程所關乎的 股份或 債權證的 價格, 或 計算該價格的 程式)的
        文件; 及

   (b)  載有並未在 (a)段所述的 文件中載有的 有關資料的 一份或 一系列文件。

(2) 為免生疑問, 現宣布發行章程無須與有關的 計劃章程同時發行。

3. 修訂

載於—

   (a)  計劃章程中的 資料只可—

        (i)    由該計劃章程的 附錄修訂;

        (ii)   藉以一份新的 計劃章程取代該計劃章程的 方式修訂; 或

        (iii)  由有關的 發行章程或 該發行章程的 附錄修訂;

   (b)  發行章程中的 資料只可—

        (i)    由該發行章程的 附錄修訂; 或

        (ii)   藉以一份新的 發行章程取代該發行章程的 方式修訂;

   (c)  計劃章程附錄中的 資料只可—

        (i)    由該計劃章程的 進一步附錄修訂;

        (ii)   藉以一份新的 附錄取代該附錄的 方式修訂;

        (iii)  藉以一份新的 計劃章程取代該附錄及該計劃章程的 方式修訂; 或

        (iv)   由有關的 發行章程或 該發行章程的 附錄修訂;

   (d)  發行章程附錄中的 資料只可—

        (i)    藉以一份新的 附錄取代該附錄的 方式修訂; 或

        (ii)   藉以一份新的 發行章程取代該附錄及該發行章程的 方式修訂。

4. 依據第3條作出的 修訂即屬招股章程

現宣布任何依據第3條作出的 修訂即屬招股章程, 在 符合第5條的 規定下, 本條例的 條文據此而適用於該修訂。

5. 若干依據第3條作出的 修訂須與
其他相關的 文件一併理解

在 將依據第3條作出的 修訂與它所關乎的 所有或 任何計劃章程及該計劃章程的 附錄(如有的 話)以及它所關乎的
發行章程及該發行章程的 附錄(如有的 話)(視情況所需而 定)一併理解, 便令本條例的
某條文(包括本條例附表3第3段)能夠適用於該修訂的 情況下, 該修訂須為該條文如此適用的 目的 而如此理解。

6. 警告

(1) 每份發行章程(包括第3(b)(ii)或 (d)(ii)條所述的 新發行章程)及任何申請表格, 均必須載有本條例附表18第4部指明的 陳
述。

(2) 依據第3(b)(i)條作出的 任何修訂, 必須載有本條例附表18第5部指明的 陳述。

7. 計劃章程等可供查閱

計劃章程的 發行人必須作出安排令—

   (a)  該計劃章程及其附錄(如有的 話); 及

   (b)  有關的 發行章程及其附錄(如有的 話), 在 向公眾要約或 售賣該發行章程所關乎的 股份或 債權證的 整段期間,
        讓投資者及潛在 投資者可輕易查閱。

8. 計劃章程等所關乎的 要約的 終止

屬計劃章程及其附錄(如有的 話)以及有關的 發行章程及其附錄(如有的 話)標的 的 股份或 債權證,
須自下述日期(以較早者為準)起終止向公眾要約或 售賣—

   (a)  該計劃章程所關乎的 公司在 刊登該計劃章程後發表下一份年報及帳目的 日期;

   (b)  該計劃章程刊登日期的 一周年當日; 或

   (c)  (如就有關的 要約而言, 有本條例第342(8)條所指的 提供擔保的 法團)該提供擔保的 法團在
        刊登該計劃章程後發表下一份年報及帳目的 日 期。

9. 本條例第342B條的 適用範圍

現宣布凡本條例第342B條已就某已發行的 計劃章程而獲符合, 則發行任何有關的
發行章程一事本身並不使該條須再度就該計劃章程而獲符合。 (附表21由2004年第30號第2條增補)

 “有關資料”(relevant
information)

 “計劃章程”(programme prospectus)

 “發行章程”(issue prospec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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