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員的罪行 任何統計員, 以及任何參與擬備與統計查詢有關的 統計表格、 申報表、 撮錄、 報告或 其他文件的 人─ (a) 無合理因由而拒絕或 忽略遵從處長向其發出的 任何合法指示; (b) 假裝根據本條例執行職責而取得或 試圖取得任何其沒有獲授權取得的 資料; 或 (c) 明知而作出虛假申報, 或 更改上述統計表格、 申報表、 撮錄、 報告或 其他文件所載的 任何詳情, 意圖加以揑改, 即屬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