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條例
- 第304章
TABLE OF PROVISIONS
Long Title
1. 簡稱
2. 釋義
3. 香港藝術中心繼續為法團
4. 中心的印章
5. 中心的文件
6. 中心的宗旨
7. 中心的權力
8. 監督團的設立
9. 監督團的成員
10. 監督團的人員
11. 總幹事
12. 監督團成員的任期、辭職等
13. 不合資格擔任監督團成員
14. 在會議中缺席
15. 監督團的會議及程序
16. 以傳閱文件方式處理事務
17. 監督團的作為的有效性
18. 監督團轉授的權力
19. 總幹事轉授的權力
20. 中心會員的會籍
21. 由中心會員選舉監督團的成員
22. 委員會的成立及職能
23. 計劃及財政預算
24. 帳目
25. 核數師
26. 須送交公司註冊處處長的詳情
27. 未經授權而使用中心的名稱
28. 附例
29. 規則
30. 保留條文及過渡事宜
31. 保留條文
32. 廢除及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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