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條例
- 第237章
TABLE OF PROVISIONS
Long Title
1. 簡稱
2. 釋義
3. 對官方的適用範圍
3A. 本條例對私家路的適用範圍
4. 汽車對道路所造成的障礙
5. 汽車在斑馬綫停下
6. 汽車不得在斑馬綫控制區停下
7. 在不准泊車的地方泊車
8. 在泊車處泊車
9. 在設有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的道路上泊車
10. 在設有停車收費錶的地方及憑票泊車車位泊車
11. 沒有按停車收費錶繳費而泊車
11A. 欠妥的憑票泊車機
12. 免責辯護
13. 定額罰款
14. 登記車主的法律責任
15. 定額罰款通知書及定額罰款的繳付
15A. 定額罰款通知書的撤回
16. 定額罰款的追討
16A. 法律程序的覆核
17. 傳票的送達
18. 在被告人缺席的情況下進行法律程序
19. 在第16或18條所訂的法律程序中的說明
20. 申訴的聆訊
20A. 申訴的中止
20B. 在傳票發出後繳付定額罰款
21. 以證明書作證及推定
22. 在法律程序結束時作出的其他命令
23. 因欠繳款項而作出的財物扣押
24. 登記車主追討已繳款項
25. 訂立規例的權力
SCHEDULE 1
SCHEDUL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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