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違反某些衞生條例的逮捕權 即使有任何關於公眾健康或 衞生的 成文法則條文於某些情況下限制提起簡易法律程序的 權力, 如任何人違反任何該等成文法則中對公眾市場以外地方售賣食物予以規管的 任 何條文, 警務人員在 裁判官席前對該人提起簡易法律程序, 乃屬合法︰ 但本條的 規定不得當作授權警務人員將犯罪者逮捕, 除非該項違例事件是在 公路或 其他公眾地方作出的 。